青海新聞網訊 臨近春節,家政服務行業生意火爆,但許多臨時聘用的家政服務員沒有簽訂正規勞動合同,一旦在顧客家里工作時發生意外就會產生很多糾紛。
1月15日,家住國際村的袁先生請了某家政公司的家政服務員夏女士來為自己家擦玻璃,不料夏女士在擦玻璃時不慎從踩著的椅子上滑下來摔傷了胳膊。袁先生和家政公司溝通時,該公司稱夏女士是臨時聘用,并未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況且夏女士是在工作期間摔傷的,且意外發生在袁先生家中,所以和家政公司沒有關系。但是家政公司愿意出三分之二醫藥費,剩下三分之一由袁先生支付。見夏女士摔得并不嚴重,袁先生便同意了家政公司的提議,但袁先生很惱火,他告訴筆者:“這下好了,不但玻璃沒擦完,我還多掏了幾十塊錢的醫藥費,以后再請家政服務員一定要先向家政公司問清楚出了意外由誰負責。”
筆者就此事咨詢了律師,律師告訴筆者:“家政服務員在工作中意外受傷應屬工傷,作為家政公司的員工,公司應對家政服務員的意外受傷負責,應提前為其繳納保險。”同時市消協提醒市民,在選擇家政服務員時應同家政公司明確各項責任,避免將來產生糾紛。同時,一定要選擇社會信譽好、有資質的家政公司。